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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邊州關于做好琿春市返(來)人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03月01日 12:48

延邊州關于做好琿春市返(來)人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2月28日,琿春市在“應檢盡檢”人群中,主動篩查發(fā)現(xiàn)1例新冠肺炎輕癥病例、7例核酸檢測初篩陽性病例。為科學精準做好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工作,現(xiàn)將關于做好琿春市返(來)人員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為嚴防疫情輸入,各縣(市)要立即啟動對2月15日以來琿春市返(來)人員排查,嚴格落實核酸檢測和居家隔離管控措施。

二、請2月15日以來琿春市返(來)人員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qū)(村)和單位登記報備。各社區(qū)(村)立即啟動對琿春市返(來)人員的網(wǎng)格化排查,嚴格落實相關防控措施。

三、各酒店、賓館、洗浴等住宿經(jīng)營場所,各級醫(yī)療機構、商場、農(nóng)貿(mào)市場、銀行、KTV、棋牌室、旅游景點等各類公共場所要主動排查琿春市返(來)人員,并按流程及時上報。同時,繼續(xù)嚴格落實測溫、掃碼、戴口罩、通風消毒等常態(tài)化防控措施。

四、加強個人防護意識,科學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保持安全社交距離,盡量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公共場所。一旦出現(xiàn)發(fā)熱、干咳、乏力等癥狀,應立即到所在地醫(yī)院發(fā)熱門診就診,并主動告知14天活動軌跡及接觸史,就醫(yī)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請廣大群眾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以官方發(fā)布的疫情信息為準。如有編造、散布涉疫謠言,故意擾亂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一經(jīng)查實,公安機關將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

延邊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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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琿春市  防控  疫情  人員  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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