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簡稱《保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
什么是國家秘密
所謂國家秘密是指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國家秘密受法律保護,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保守國家秘密是中國公民的基本義務之一。
什么是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就是從國家的安全和利益出發(fā),將國家秘密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和時間內,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價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實現(xiàn)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
簡言之,是指與國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關的保守國家秘密的一切活動,它包括保密立法,保密宣傳教育,建立健全保密規(guī)章制度,研制、開發(fā)和應用先進的防竊密、泄密的技術設備,依法進行保密檢查監(jiān)督,追查處理泄密事件等。
為什么說保密工作人人有責
《保密法》規(guī)定,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和全體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這就明確了保密法律關系主體的范圍,這個范圍前面冠以一切,表明沒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都是義務主體。那種認為保密僅僅是保密部門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認識是錯誤的。
身邊泄密隱患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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