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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情況,找對策!全力降低刑事案件 “案-件比”

2021年06月16日 15:01

“案-件比”是高檢院提出的全新辦案質(zhì)量評價指標體系,是辦案環(huán)節(jié)質(zhì)量效率效果的直觀反映。為了貫徹落實省院尹伊君檢察長在“案-件比”分析報告上的批示精神,從根本上減少 “二退三延”,提高結(jié)案率,合理減少控制“案-件比”,持續(xù)落實“案-件比”質(zhì)效評價標準,6月15日上午,延邊州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全鴻一一行人來到延吉市檢察院,就“案-件比”召開專題調(diào)研工作會議。

會上,延吉市檢察院第一、第二、第五檢察部主任分別就本部門“案-件比”工作基本情況進行通報,結(jié)合本部門“案-件比”較高的主要罪名,從思想認識、辦案理念、人員力量、檢警溝通等多方面分析退回補充偵查、延長審查起訴期限等程序多發(fā)原因,并對現(xiàn)存問題提出針對性對策和建議,充分運用“案-件比”評價指標體系倒逼提升辦案質(zhì)量與效率。

延吉市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羅玉民就本院刑事檢察“案-件比”情況作詳細介紹,基于本院刑檢工作實際找原因、找癥結(jié),從主客觀方面深刻剖析“案-件比”指標較高的根本原因,特別就存在的問題與州院各部門負責人進行了交流研討,從做好做實提前介入、加強檢警溝通協(xié)調(diào)等多種舉措入手,切實有效降低“案-件比”,縮短辦案期限,全面提升辦案質(zhì)效。

最后,全鴻一副檢察長對延吉市檢察院刑事檢察“案-件比”工作進行點評和總結(jié),要求延吉市檢察院必須認真貫徹尹伊君檢察長講話精神,通過召開專項會議層層傳導辦案責任,務必落實到人、落實到案,全力以赴降低“案-件比”。他強調(diào):一要提高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案件量刑精準性,嚴格控制認罪認罰案件上訴率;二要提高審批層級,嚴格管控延長辦案期限和退回補充偵查;三要加強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和自行補充偵查工作;四要加強對下指導,層層壓實責任,強化問題案件通報;五要常態(tài)化進行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總結(jié)三年工作經(jīng)驗,不斷完善機制制度;六要加強平安延邊建設,重視百年安保維穩(wěn)工作,重點做好涉眾型案件、經(jīng)濟類等案件的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確保不出問題。

州檢察院專職檢委會委員文昌海主持會議,州檢察院暨延吉市檢察院刑檢部門全體干警參加會議。(通訊員 張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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