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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井市關于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年05月21日 18:28

關于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目前,舒蘭市疫情波及范圍較廣,確診病例持續(xù)擴散蔓延,吉林市多地成為高、中風險區(qū)。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輸入傳播風險,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面排查自4月1日以來吉林市返(來)龍人員。凡是舒蘭市返(來)龍人員集中隔離21天,吉林市其他地區(qū)返(來)龍人員集中隔離14天,居家隔離7天,已超過21天的進行一次核酸檢測;不滿21天的必須補齊21天,并按要求落實核酸檢測措施。

二、吉林市返(來)龍人員密切接觸者勸導其居家單獨隔離14天,解除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已復學的學生,如接觸過4月1日以后吉林市入龍人員,則該學生的居家隔離期限按照龍井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風險評估結果執(zhí)行。

三、餐飲服務單位停止承辦人員密集型聚餐活動,可開放包間限定就餐人數。就餐人員必須實行測溫掃碼,用餐場所應保持通風,定期消毒。

四、解除隔離和入龍已滿21天的復工復產復市人員,必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報告,并經各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和用人單位查驗后方可上崗。

五、各行業(yè)監(jiān)管部門將開展日常巡查,對違反規(guī)定的經營場所,將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停業(yè)整頓;對拒不執(zhí)行規(guī)定、對抗執(zhí)法的個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懲。

六、希望廣大市民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日常個人防護,戴口罩、不聚集,養(yǎng)成良好衛(wèi)生習慣。

上述管控措施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解除時間視疫情防控形勢變化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龍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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