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 拘留五日!敦化兩名男子拒不接受防疫測溫登記嘗苦果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敦化市公安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對涉及疫情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重拳出擊、快偵快破,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營造良好秩序。近日,敦化市公安局又查處一起拒不執(zhí)行緊急狀態(tài)下的決定、命令的違法案件。
2月12日11時許,一輛懸掛外地牌照的黑色眾泰轎車駛出敦化高速東收費口時,駕駛員趁防疫檢測的工作人員正忙于檢測其他人員車輛時,一腳油門強行駛離檢測站,進入敦化市區(qū)?,F(xiàn)場民警發(fā)現(xiàn)后,立即向敦化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報告,指揮中心指令巡特警大隊立即出警,民警僅用1小時將該車駕駛員郭某(男,34歲,敦化市人)、乘車人劉某(男,34歲,敦化市人)查獲,并依法傳喚到公安機關。經調查,二人如實交待了,2月12日,駕駛車輛從延吉到達敦化高速東出口時,在明知敦化市政府發(fā)布的《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公告》情況下,應當配合防疫工作人員進行停車檢查、登記、檢測體溫,仍然抱著僥幸心理,強行駕車逃避檢測的違法事實。
公安機關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七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對郭某、劉某拒不執(zhí)行緊急狀態(tài)下的決定、命令的違法行為,分別給予行政拘留五日處罰。
警方提示: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敦化公安提醒廣大市民,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請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敦化市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間發(fā)布的相關決定、命令,對拒不配合管理,妨礙、阻撓疫情防控工作等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