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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時禁止左轉彎,非轉!這不,撞了……

2021年10月14日 17:27

(據FM1059延邊交通文藝廣播報道)近日,延吉市延河路與公新街交匯處,恢復禁止左轉彎駛入延河路的限時通行后,仍舊有駕駛人無視道路交通標志出現(xiàn)違法行駛的行為,造成交通事故。

10月12日下午5點40分,在延河路與公新路口交匯處,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陳某駕駛一輛私家車由北向東左轉時,與由西向東直行中的出租車發(fā)生碰撞,造成兩車受損。

經延吉市交警大隊公園中隊調查后發(fā)現(xiàn),陳某在通過有禁令標志的路口,沒有按規(guī)定在限制路段通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應當遵守準備進入環(huán)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陳某違法行駛是事故發(fā)生的根本原因,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駕駛人在駕車過程中還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讓優(yōu)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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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轉彎  路口  先行  延河  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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